-
>
中共中央在西柏坡
-
>
中國歷代政治得失
-
>
中國共產(chǎn)黨的一百年
-
>
在慶祝中國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講話
-
>
中國的民主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六十年實錄(套裝共10冊)
-
>
新書)社會主義發(fā)展簡史(大字本)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版權(quán)信息
- ISBN:9787100219945
- 條形碼:9787100219945 ; 978-7-100-21994-5
- 裝幀:70g膠版紙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本書特色
法國啟蒙思想家霍爾巴赫在本書中充分論述了道德的重要性。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內(nèi)容簡介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是法國十八世紀有名思想家霍爾巴赫的一部重要著作。在本書中,霍爾巴赫從各個不同方面討論了道德對于國家的重要性,討論了國家各階層應該遵循的道德原則,比如,貴族,軍人、法官和司法人員、神職人員、學者應該遵循什么樣的道德,婚姻、家庭或私生活應該有什么樣的道德原則,教育應該有什么樣的道德立法,政府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立法能使社會風俗朝向美好的方向發(fā)展等;魻柊秃者@部著作創(chuàng)作于十八世紀,代表著法國啟蒙運動對于道德、立法等的看法。對于今天來說,其思想仍有現(xiàn)實的意義。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目錄
**章 論道德與政治的結(jié)合
第二章 論良政的基本法則
第三章 論國家要員的道德法則
第四章 論貴族階級的道德法則
第五章 論軍人的道德法則
第六章 關(guān)于法官和司法人員的道德立法
第七章 論神職人員的道德法則
第八章 論富人和窮人的道德法則
第九章 論學者、科學、文學和藝術(shù)的道德法則
第十章 關(guān)于教育的道德立法
第十一章 關(guān)于婚姻、家庭生活或私生活的道德法則
第十二章 關(guān)于犯罪的道德立法
第十三章 關(guān)于社會惡習與墮落的道德立法
第十四章 論政府在風俗改革和倡導美德方面所能采用的方法
譯名對照表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節(jié)選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英國人多么為他們的自由政體感到驕傲!可是對真正的自由,他們似乎并沒有自己的具體思想,他們永遠都擺脫不了把正義和道德變成放縱和無政府主義:這種放縱和無政府主義*終都導致專制制度的產(chǎn)生。自由并不是可以毫無后患地騷擾公民的安寧,可以做辱罵國君、誣告大臣、誹謗他人、煽動暴亂等諸如此類的事情;自由也并不是可以不知羞恥地做傷風敗俗的事情。如果沒有防止騷亂和犯罪的法律,就不會有真正的自由。在一個沒有正義、貪圖錢財、唯利是圖的墮落國家里,不可能存在真正的自由。自由在缺乏道德和理性的公民手里,只能是一種危險的武器。 只有良好的社會風尚才能造就良好的公民,也就是說,能夠善用自由的人,不會去濫用自由。道德教育和國家教育是為國家培養(yǎng)正直善良和值得享有自由的臣民的唯一途徑。因此,國民教育是良政應該首先關(guān)心的問題,而可笑的是,國民教育卻被嚴重忽略;自身公正的政體應該培養(yǎng)出與它一樣公正的公民。 法庭旨在為公民主持公道,應該毫不動搖地依據(jù)國家基本法則和起始法則來設立。公民的命運絕不應該由法官們往往不正確的奇想來決定。公正是民眾*迫切的需求,將它束之高閣的人一定是有罪的;公正的力量應該平等地惠及每一位在它看來是平等的公民,特別法庭和上級法院提審是只適合于暴政的做法,任何一個好的政府都應該加以取締! 』痉▌t應該把一個民族已經(jīng)確立的宗教權(quán)利、神職人員的境遇及其應該遵循的外在行為確定下來。但是,基本法則永遠不應該干預教義,也不應該企圖檢查溫和公民的信念;要永遠禁止排斥異教、相互爭斗和狂熱的演說,尤其是瘋狂的迫害。思想上的專制是對人類自由*殘酷、*令人憤慨和*沒有效果的侵犯。在基督教國家里,有人歪曲、否認或踐踏宗教原則。一個有迫害狂的政府,顯然在努力把自己的一部分臣民當作敵人和暴徒。不能容忍異己的宗教是虛假的宗教,它不是源于上帝,因為上帝創(chuàng)造人類是讓他們在社會中生活。由于信念不同而讓人產(chǎn)生仇恨的宗教,絕對不適合生來就相互熱愛、和平共處、不以同樣的眼睛盯著同一個目標的人們! ≡诠t明的政府領(lǐng)導下,法律應該保證思想自由:新聞自由只有對于終日提心吊膽、狼顧狐疑的暴政來說才是可怕的。一個好的政府既不畏懼森林之神,也不害怕批評,它樂意從極少數(shù)公民有時的獻言獻策中獲得好處;法律應該使那些誹謗性文章、低俗下流的作品受到鄙視,實際上,只有它們才在危害社會。形而上學的討論只適合于極少數(shù)人。政治性文章所包含的思想,統(tǒng)治者有權(quán)做出判斷,有權(quán)接受或放棄。荒唐的制度會受到極大的懲罰,被鄙視、嘲笑和遺忘。 在任何一種政治社會里,公民都應該獻出自己一部分錢財,用以保證政府能夠保護他們剩余的錢財、保衛(wèi)國家、保持國家內(nèi)部的良好秩序和安全,等等。這部分貢獻的名稱叫作捐稅。出于公正,捐稅應該由社會全體成員承擔,按照他們在政府保證下方可獲得的收益比例來進行征收。在專制而沒有公正的國家,貪婪的暴君武斷地決定國民應該繳納的稅額,他們把國民當作敵人來對待。在這樣的掠奪下,地位*顯赫、*富有、*幸運的人通常都以豁免、特惠、特權(quán)的名義被免除部分捐稅,而窮苦農(nóng)民則往往被課以重稅。法律應該永遠禁止隨意征稅,它是自以為被賦予權(quán)力的人的隨心所欲之舉。法律應該不可更改地規(guī)定,所有公民都必須對他所具有的財產(chǎn)按照盡可能公正的比例向國家納稅。稅收豁免顯然是對公正性的玷污,公正的政府永遠不該參與其事。*公正和*合乎道德的法律可以廢除那些所謂的權(quán)利,因為它們實際上只是一種僭取,一種對國民不受時效約束的財產(chǎn)權(quán)的侵犯。如果君主本身公正,他就應該自愿放棄國民認為違背公共利益的一切權(quán)利或特權(quán),因為在一個國家內(nèi),一切都應該服從于公共利益! 》捎肋h以道德為指導,因此,它應該消除由掠奪、侵犯和暴力造成的不勝枚舉的欺壓現(xiàn)象。為了不損害現(xiàn)有所有權(quán)者原有的不公平權(quán)利,但愿法律至少允許被沉重的賦稅壓得抬不起頭來的農(nóng)民逐漸贖回他們不公正的地役權(quán)。公民的生存應該優(yōu)先于富人們的享樂!
道德政治:或建立在道德基礎(chǔ)上的國家治理 作者簡介
霍爾巴赫,生于德國巴伐利亞一商人家庭,1735年移居法國,1744年就讀于荷蘭萊頓大學。1753年繼承伯父遺產(chǎn)和男爵封號,稱為霍爾巴赫男爵。與狄德羅等人參加了《百科全書》的編纂工作,是"百科全書派"主要成員之一。著有《自然的體系》、《社會的體系》、《揭穿了的宗教》等。其中,《自然的體系》一書有"唯物主義的圣經(jīng)"之稱。
- >
李白與唐代文化
- >
新文學天穹兩巨星--魯迅與胡適/紅燭學術(shù)叢書(紅燭學術(shù)叢書)
- >
龍榆生:詞曲概論/大家小書
- >
莉莉和章魚
- >
回憶愛瑪儂
- >
人文閱讀與收藏·良友文學叢書:一天的工作
- >
伯納黛特,你要去哪(2021新版)
- >
企鵝口袋書系列·偉大的思想20:論自然選擇(英漢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