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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學理評述、司法案例與法律政策 版權信息
- ISBN:9787301324332
- 條形碼:9787301324332 ; 978-7-301-32433-2
- 裝幀:平裝-膠訂
- 冊數(shù):暫無
- 重量:暫無
- 所屬分類:>
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學理評述、司法案例與法律政策 本書特色
給國內(nèi)有關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疫情的相關審判業(yè)務和訴訟業(yè)務提供指引,促進相關領域糾紛的妥善解決。
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學理評述、司法案例與法律政策 內(nèi)容簡介
爆發(f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以來,我國政府緊急采取了各項有效措施進行阻斷防控。與此同時,疫情也給勞動用工、買賣租賃、商業(yè)服務、建設工程、 貿(mào)易等經(jīng)濟領域造成了極大沖擊,企業(yè)經(jīng)營面臨著極大的挑戰(zhàn)。在司法實踐中,這種重大的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能否作為不可抗力或情事變 的適用情形影響合同的履行,乃至調(diào)整或終止合同,免除當事人的債務不履行責任,存在著不同的意見,也給司法審判造成了重大的困擾。本書提煉總結了 十余年來有關不可抗力和情事變 的典型司法案例,并匯編了 各級法院發(fā)布的有關疫情防控時期的民商事糾紛審理的司法文件,旨在給 有關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或疫情的相關審判業(yè)務和訴訟業(yè)務提供指引,促進相關領域糾紛的妥善解決。
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學理評述、司法案例與法律政策 目錄
部分學理評述
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在民法中的體系定位()
二、不可抗力的三個面向()
(一)不可抗力事件()
(二)不可抗力規(guī)則()
(三)不可抗力約款()
三、不可抗力的關聯(lián)規(guī)則()
(一)不可抗力與合同解除()
(二)不可抗力與風險負擔()
(三)不可抗力與情勢變 ()
(四)不可抗力與訴訟時效中止()
第二章情勢變 原則()
一、情勢變 原則的適用條件()
(一)須有情勢變 的事實()
(二)情勢變 的事實需發(fā)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畢前()
(三)情勢變 的發(fā)生在締約時不可預見()
(四)情勢變 的發(fā)生不可歸責于當事人()
(五)繼續(xù)履行合同顯失公平()
二、情勢變 原則適用的法律效果()
(一)再交涉()
(二)合同變 與解除()
第二部分司法案例
章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事件()
(一)不可抗力事件的界定()
(二)不可抗力事件與意外事件()
二、不可抗力約款()
(一)擴張與限縮并存型不可抗力約款()
(二)單純擴張型不可抗力約款()
(三)單純限縮型不可抗力約款()
三、不可抗力規(guī)則()
(一)不可抗力與因果關系()
(二)不可抗力與通知義務()
(三)不可抗力與定金罰則()
(四)不可抗力與金錢債務()
(五)不可抗力與違約方的事后履行承諾()
四、不可抗力的關聯(lián)規(guī)則()
(一)不可抗力與合同解除()
(二)不可抗力與風險負擔()
(三)不可抗力與情勢變 ()
第二章情勢變 原則()
一、情勢變 與相關概念的關系()
(一)情勢變 與商業(yè)風險()
(二)情勢變 與 政策變化()
二、情勢變 原則的適用要件()
(一)適用要件總括()
(二)須有情勢變 的事實()
(三)情勢變 的事實需發(fā)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完畢前()
(四)情勢變 的發(fā)生在締約時不可預見、不可歸責于當事人()
(五)繼續(xù)履行合同顯失公平()
三、情勢變 與違約責任()
四、情勢變 原則適用的程序規(guī)則()
(一)情勢變 的證明責任()
(二)情勢變 原則適用上的當事人主義()
附錄: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
(一)疫情與合同免責()
(二)疫情與合同變 ()
(三)疫情與合同解除()
(四)疫情與訴訟時效()
(五)《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二)(三)涉及的其他典型案例()
第三部分法律政策
一、法律()
(一)民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jié)選)()
2. 新舊法條文對照表()
(二)商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節(jié)選)()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節(jié)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2019修訂)》(節(jié)選)()
(三)民事訴訟法()
(四)其他部門法()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2019修正)》(節(jié)選)()
2.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節(jié)選)()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2018修正)》(節(jié)選)()
4.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2015修正)》(節(jié)選)()
5.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正)》(節(jié)選)()
二、 的司法文件()
1. 《 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一)》()
2. 《 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二)》()
3. 《 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三)》()
4. 《 、 、文化和旅游部關于依法妥善處理涉疫情旅游合同糾紛有關問題的通知》()
5. 《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6. 《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節(jié)選)()
7. 《 關于正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服務黨和 的工作大局的通知》(節(jié)選)()
8. 《 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節(jié)選)(2020修正)()
9. 《 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節(jié)選)(2020修正)()
10. 《 關于審理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jié)選)(2020修正)()
11. 《 關于審理醫(y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節(jié)選)(2020修正)()
12. 《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節(jié)選)(2020修正)()
13. 《 關于武漢市煤氣公司訴重慶檢測儀表廠煤氣表裝配線技術轉讓合同購銷煤氣表散件合同糾紛一案適用法律問題的函》()
三、各地法院的司法意見()
1. 《北京市 中級 關于調(diào)研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家事審判面臨的問題及建議》()
2. 《北京市 中級 關于新冠肺炎疫情下民營企業(yè)法律風險防范及建議》()
3. 《北京市 中級 關于疫情期間房地產(chǎn)糾紛相關法律問題分析及司法應對》(節(jié)選)()
4. 《北京市 中級 關于疫情之下企業(yè)經(jīng)營風險與法律應對白皮書》()
5. 《北京破產(chǎn)法庭關于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破產(chǎn)管理人工作的指導意見》()
6. 《北京市第二中級 關于新型肺炎疫情對金融審判的影響及應對建議》()
7. 《北京市第二中級 關于“疫情”對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及相關審判工作的影響及建議》()
8. 《北京市第四中級 關于受疫情影響涉外企業(yè)法律風險防控的提示建議》()
9. 《上海市 關于充分發(fā)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指導意見》()
10. 《上海市 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系列問答(一)》(節(jié)選)()
11. 《上海市 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系列問答(二)》(節(jié)選)()
12. 《上海市 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系列問答(三)》()
13. 《上海市 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系列問答(四)》()
14. 《上海市 關于涉新冠肺炎疫情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系列問答(五)》()
15. 《天津市 關于服務保障企業(yè)復工復產(chǎn)健康發(fā)展的十項措施》()
不可抗力與情勢變更:學理評述、司法案例與法律政策 作者簡介
李昊,北京大學法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 法學研究所博士后,F(xiàn)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高等研究院暨法學院副教授;兼任中國法學會網(wǎng)絡與信息法學研究會理事、北京市法學會理事、北京市物權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北京中周法律應用研究院秘書長。著有《純經(jīng)濟上損失賠償制度研究》《交易安全義務論——德國侵權行為法結構變遷的一種解讀》《不動產(chǎn)登記程序的制度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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